心理健康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发布者:  时间:  浏览:2020-03-06 11:12:16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在校师生健康安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等要求,我校特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开学前后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师生心理干预工作,将其纳入学校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动态掌握与监测准备返校和已经返校学生的心理状况,要特别关注疫区师生的学习生活困难和心理健康状态,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二、强化心理卫生保健知识与技能训练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和平台传授心理卫生自我保健知识,进行疫情防控应急心理技巧训练,做到提纲挈领、科学有效、生动有趣、切实可行,并将这一工作融入心理教育课程改革中。

 

三、做好心理普查和档案管理工作

 

开学前后,对全校师生进行心理健康问卷调查,认真记录,科学统计分析。心理咨询中心的老师们依据工作原则做好保密工作,在工作中与各系学生科(团总支)积极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以便能够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对有需要的师生实行心理危机干预。

 

为学生建立心理档案,重点分类、管理,及时提供个别咨询和辅导;定期与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家长沟通和交换意见,与教师所在的教研室主任、教师家属沟通和交换意见,记录每次的谈话内容,以便追踪性地进行心理干预。

 

四、完善师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当师生出现心理异常情况或心理危机时,要迅速及时报告才能有效地干预和处理。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我校建立师生心理异常和危机的报告制度。在校内当发现有师生出现心理危机或心理异常时,学生则向班主任、学生科(团总支)报告,教师则向教研室报告,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如情况危急,任何人都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如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五、完善师生心理问题应急处理机制

 

(一)对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在疫情期间,因有密切接触史、外地返校等原因居家隔离,或有家人在抗疫一线工作而产生焦虑、恐慌、不安全感者;

 

2、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3、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4、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5、有明显的精神障碍症状者。

 

(二)干预措施如下:

 

1、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如果超出咨询范畴,则尽快转介精神卫生机构;

 

2、尽快通知当事人的家属、家长或监护人;

 

3、情况严重的送往医院救治或根据医嘱,让家长将学生领回家中实行24小时照护,教师则让家属领回家中实行24小时照护。

 

4、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对学生所在寝室或班级的同学们进行情绪处理和心理疏导,实行相应的安抚措施,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

 

6、加强对当事人危机后的安全保护和心理恢复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复发。

 

六、完善心理问题师生的愈后鉴定及定期咨询制度

 

对于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或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居家休养的教师申请恢复工作时,要向学校提供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康复证明,若有精神问题的师生,必须由县级以上公立精神专科医院鉴定确已康复后方可办理复学或恢复工作手续。复学或恢复工作后,学校心理辅导老师应对其进行定期心理检测。

 

七、完善心理咨询师督导工作

 

要定期组织培训和督导。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专业人员应遵守心理教育服务伦理要求和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规章制度,在遇到应急或者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恰当地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管理人员和督导专家进行报告,报告过程需按照伦理规范进行。重视维护自身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定时开展自我心理评估,如遇到自身情绪无法疏解时,应主动暂时停止心理咨询,寻求督导专家的指导。督导人员应具备精神医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教育及培训背景,有丰富的督导理论和实际工作经验,为专业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指导应对高危、特殊案例的咨询;协助转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