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推荐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  浏览:2024-03-07 12:21:35

各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8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评选通知如下:

  1. 评选范围:

    普通学生计划: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23级新生及其班集体、不含五年一贯制20五年、三二连读转段第一年学生及其班集体)。

    退役复学学生单列计划:曾经取得过我校学籍或曾保留我校入学资格的退役复学学生(不含2023级新生、不含五年一贯制20五年、三二连读转段第一年学生)。

    二、评选条件: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具体条件如下: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或以上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含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在校期间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三、评选程序:

1.依据鲁教学函〔20248号文件确定的比例和条件向各系下达推荐名额。

2.各系按照下达的推荐名额和要求,在学校统一组织下开展评选推荐活动。各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分配名额和程序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在本系公示2个工作日。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学生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3.被推荐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及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要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广大师生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名额分配:

类别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普通

退役复学

普通

退役复学

智能制造系

3


1

1

0

人工智能系

3

1

1


0

医学技术与护理系

3


1


1

食品药品系

1


1


0

智慧商贸与旅游系

2


1


0

文物与艺术系

1


1


0

教育系

2


1


1

智能汽车与建筑工程系

1

1

1


0

汇总

16

2

8

1

2

评选要求:各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分配名额和程序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经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分别填写附件1和系统模板相关表格(系统模板表格不要随意更改格式,事迹在200字符左右)以上材料及公示材料、评选报告、学生成绩单一并报送108室。纸质材料加盖系部公章,审核人签字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72025652@qq.com

本年度系统需上传支撑材料:(提供原件和扫描件)

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民主推荐情况、学生成绩单、校级层面获奖证书。

省级先进班集体:提名情况、校级层面获奖证书。

受推荐的退役复学学生需同时上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其他与普通学生一致。

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六、报送时间及地点:314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学生处108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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