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度 国家奖学金(中职段)评审通知

发布者:  时间:  浏览:2022-09-13 11:25:08

各系:

根据济南市资助中心国家奖学金(中职段)评审工作要求,我院将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中职段)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中职段)评选范围为:中职段二、三年级(不含2022级新生)

二、国家奖学金(中职段)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三、国家奖学金(中职段)具体申请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有不及格科目的、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5. 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 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7. 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8. 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四、名额分配:济南资助中心分配我校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名额2人,各系评审委员会组织学生申请,择优推荐评选1名候选人上报。

五、评选要求

1、各系要充分认识奖助学金政策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轮流坐庄、截留、挪用、盘剥克扣及平分资助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系要成立专门评审委员会(不少于七人),在初选基础上,投票产生最终人选,并做好评审会议记录。

2、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范围、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3、对于各系报送的学生中经评审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受助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对于不按要求报送材料、出现问题较多的系,将在下一学年适当调减其名额。

4、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以下材料:

(1)评审委员会名单。(纸质及电子版,盖系章)

(2)国家奖学金(中职段)评审工作的评审情况报告。(纸质及电子版,盖系章)

(3)公示材料。(纸质及电子版,盖系章)。

(4)国家奖学金(中职段)需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并按照《评审名单汇总表》顺序排列)。表现特别突出破格推荐的,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纸质及电子版,盖系章)

所有电子版分类打包发送至邮箱lwzyheshuang@163.com。

所有破格推荐的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一并上交。

5、时间节点:

9月19日前各系组织学生申请、评审并公示完毕,公示日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20日前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院评审委员会20日-30日复评、全校公示、上报。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