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  浏览:2019-01-10 11:10:10
各系: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根据山东省人社厅通知要求及学院的有关规定,现就我院2019届非师范类省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系    别 非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 院级优秀毕业生
机电工程系 16 18
机械与汽车工程系 12 12
信息工程系 25 25
冶金与建筑工程系 9 9
经济管理系 10 12
商务管理系 14 14
师范教育与艺术系 33 41
医学技术与护理系 48 48
注:1、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中均包含青岛订单班;
    2、师范教育与艺术系院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中包含2014级小学教育(五年)。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其他重修、补考等情况请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三次以上(含三次)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办法及审报程序
(一)、各系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二)、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系要将初选名单张榜公示1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确定后,各系要认真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
(四)、从2019届毕业生开始,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行“全网通办”的方式进行,办理网站为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http://hrss.shandong.gov.cn/gxbys/)。
(1)学校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初选的优秀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经学校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无误后,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签印电子印章。系统生成“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评审表)。
(3)学校下载打印系统中签印电子印章的“评审表”,加盖院、校印章装入毕业生档案。
五、报送时间和内容
时间:2019年3月1日下午4点以前报送名单,3月7日组织初选的优秀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
内容:
1、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纸质版,电子版请以“2019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系名”命名,发送至lwzyqinling@126.com。
2、学业成绩单由学生处根据各系上报名单统一打印,如有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一律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对毕业离校前考试成绩有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纪校规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按规定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团委)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