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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  浏览:2024-05-31 12:26:21

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根据山东省人社厅通知要求及学院的有关规定,现就我院2024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系 别

院级优秀毕业生

智能制造系

41

人工智能系

44

医学技术与护理系

46

药品食品系

17

智慧商贸与旅游系

36

文物与艺术系

9

教育系

39

智能汽车与建筑系

22

汇总

254

注:1、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中均包含青岛订单班;

2、2024届毕业生人数来源于招生就业处上报人数。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3次以上(含3次)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标准参照山东省奖学金评审标准。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办法及审报程序

(一)各系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二)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系要将初选名单张榜公示2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确定后,各系要认真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报学生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

五、报送时间和内容

1.系级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2.4月15日将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公示材料、评审报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成绩单等纸质版、电子版交学生处110室。电子版请以“命名,发送至272025652@qq.com。2024届院级优秀毕业生+系名”。

3.校级审核、公示:4月16日-4月20日。

4.特别说明:如有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一律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对毕业离校前考试成绩有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纪校规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按规定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