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新生部分)

发布者:  时间:  浏览:2021-09-27 09:15:13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对我校2021-2022学年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原则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

二、认定时间

2021年9月28日-10月20日,全部使用学工系统线上申请、审核。

其中:928日-10月13日为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阶段

10月14日为班级公示阶段,被认定为困难生的学生通过学工系统线上申请、班主任审核,有佐证材料的需拍照上传至申请页面的附件;

10月15日-10月17日为系部审核、公示阶段;

10月18日-10月20日为院级审核、公示阶段。

三、认定对象:学院2021级新生,其他老生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有突发情况的也可申请

四、特别说明

   根据上级资助部门要求,除国、省、市三级系统下发的困难学生名单中的学生之外,其他所有申请困难生认定的同学,必须签订《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不签订的不予认定。

、材料报送要求

1、各1021日前将贫困生认定结果,即《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度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盖系章后交至办公楼108室,电子版发送至:lwvc_xszz@126.com。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记录表》(每班一份)及相应佐证材料请各系一班一夹依次装订,存档备查;

3、国家级、山东省级和济南市级已脱贫、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九类学生,原则上以上级下发名单为准,名单外学生申请认定请执相应纸质证明。

4、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家庭学生请单独注明并重点关注。

5、新疆、西藏、青海海北地区的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请单独注明并重点关注

6、本次困难生认定是全程使用学工系统进行线上认定,此次数据将作为本学年度各类助学金线上评定的基准,各级系统管理员、辅导员、班主任务必严格、认真、及时审核,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因超期系统关闭造成数据缺失的,后果自负。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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