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老生部分)

发布者:  时间:  浏览:2021-06-10 10:06:49

各系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对我校2021-2022学年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前安排如下

一、认定原则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

二、认定时间

2021年6月15日-7月7日,全部使用学工系统线上申请、审核。

其中:6月15日-6月28日为学工系统学生个人申请阶段,学生有佐证材料的需拍照上传至申请页面的附件;

6月29日为班级公示阶段;

6月30日-7月2日为系部公示阶段;

7月5日-7月7日为院级公示阶段。

三、认定对象: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暂不含2021级新生)。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73日前将贫困生认定结果,即《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度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盖系章后交至办公楼108室,电子版发送至:lwvc_xszz@126.com。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记录表》(每班一份)及相应佐证材料请各系一班一夹依次装订,存档备查

3、国家级、山东省级和济南市级已脱贫、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九类学生,原则上以上级下发名单为准,名单外学生申请认定请执相应纸质证明。

4、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家庭学生请单独注明并重点关注。

5、新疆、西藏、青海海北地区的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请单独注明并重点关注

6、本次困难生认定是首次全程使用学工系统进行线上认定,此次数据将作为本学年度各类助学金线上评定的基准,各级系统管理员、辅导员、班主任务必严格、认真、及时审核,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因超期系统关闭造成数据缺失的,后果自负。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