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0】45号)、《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首届泉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将开展2020年国家、省政府、济南市各类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国家奖学金(专科段)和省政府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每学期均获奖学金且至少有一学期获得过学院一等及以上级别奖学金(五年一贯制学生可以适当放宽)。
2、每学期均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
3、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5%(含15%,下同)的,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排名范围按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解下达到的最终一级单位确定。
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有不及格科目的、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表现非常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l、CP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参加集体项目的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国家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在学院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被认定为困难学生。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下同);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放宽至前50%。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有不及格科目的、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5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三、国家奖学金(中职段)的申请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有不及格科目的、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5. 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 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7. 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8. 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四、泉城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申请泉城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5.高校在校生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6.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院系前 15%(含 15%)。
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院系前 30%(含 30%)。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榜样作用显著,具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突出表现,在本校产生重大影响,在济南市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CPCI、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全省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参加集体项目的应为主要演员;
7.十大杰出青年、青年五四奖章、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全省、全市荣誉称号获得者;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五、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专科段)、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泉城奖学金评选范围为:2020年暑假前具有我院专科学籍的学生(不包含所有2020级新生、2017级五年一贯制学生、2020届毕业生);
国家奖学金(中职段)评选范围为:中职段二、三年级(不含2020级新生)
六、名额分配见附件:2020年度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七、评选要求
1、各系要充分认识奖助学金政策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轮流坐庄、截留、挪用、盘剥克扣及平分资助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系要成立专门评审委员会(不少于七人),在初选基础上,投票产生最终人选,并做好评审会议记录。
2、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范围、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3、对于各系报送的受助学生中经评审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受助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对于不按要求报送材料、出现问题较多的系,将在下一学年适当调减其名额。
4、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以下材料:
(1)评审委员会名单。(纸质及电子版,盖系章)
(2)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评审情况报告。(分类别写报告、纸质及电子版,盖系章)
(3)受奖助学生汇总表。表现特别突出破格推荐的,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纸质及电子版,盖系章)
(4)公示名单。(纸质及电子版,盖系章)。
(5)国家(专科段)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并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
(6)国家奖学金(中职段)需提交《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并按照《评审名单汇总表》顺序排列)。
(7)泉城奖学金需报送泉城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泉城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与电子版)、《泉城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获奖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并加盖系章。
除泉城奖学金外,所有电子版必须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导出,分类打包发送至邮箱lwzyqinling@126.com。
所有破格推荐的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一并上交。
5、时间节点:
泉城奖学金10月7日各系评审完毕,8日系部公示并报资助中心,8日-14日全校公示。
国家奖学金(专科段)、国家奖学金(中职段)10月9日各系评审完毕,10-14日系部公示,14日前报资助中心,院评审委员会15日-21日复评及全校公示。
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10月16日各系评审完毕,17-21日系部公示,10月22日前报资助中心,院评审委员会23日复评,24日-30日全校公示。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6日
附件:2020年度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系别类目 |
国家奖学金 (专科段)8000 |
省政府奖学金(专科段)6000 |
国家励志奖学金(专科段)5000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专科段)5000 |
国家奖学金 (中职段)6000 |
泉城奖学金(专科段)3000 |
机电工程系 |
1 |
2 |
34 |
3 |
|
2 |
机械与汽车工程系 |
1 |
0 |
10 |
1 |
|
1 |
信息工程系 |
2 |
3 |
74 |
8 |
1 |
4 |
冶金与建筑工程系 |
1 |
1 |
24 |
3 |
1 |
1 |
经济管理系 |
1 |
1 |
22 |
3 |
|
2 |
商务管理系 |
1 |
1 |
24 |
3 |
|
1 |
师范教育与艺术系 |
2 |
2 |
52 |
6 |
1 |
3 |
医学技术与护理系 |
4 |
5 |
103 |
11 |
|
6 |
说明: 1. 数据来源为2020年9月注册学籍学生数。
2. 以上奖学金名额均包含2019级扩招类学生。
3. 除泉城奖学金外,其他奖学金类均须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报,请各系严格把关数据填报准确率,资助中心将汇总最终出错率进行通报,出错率较高的系,将减少下年度各类评优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