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普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  浏览:2021-09-16 12:25:53


共青团莱芜职院委文件



莱职院青发〔202118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普查的通知


各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教思字【20211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济南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济教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做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主动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本年度心理普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全体在校生

二、普查时间

2021915-930

三、操作步骤

1、扫描二维码:


2、登陆账号

登陆方式:用户名

用户名:姓名

密  码:身份证号

3、完成测评

选择“方案测试”,点击“2021年度心理普查”,完成两个量表(SCL-90UPI)的答题即可。

四、工作方案

1、宣传引导。各系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心理健康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老师的积极性,加强对同学们的正面引导,关注心理健康从自身做起,量表测评只能反映近阶段的情绪状态,不能作为诊断标准,减轻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2、专人负责。各系落实1名心理辅导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班主任(或辅导员)作为班级普查任务的直接责任人,保证本年度普查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3、跟进约谈。各系收到普查结果的反馈文件后,及时落实专人对预警对象进行约谈,甄别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做针对性的处置。

4、建档立卡。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学生建档立卡,重点关注。按照《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实施方案》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档案资料。

5、持续关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重点关注对象分类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做好过程记录,保证其在校期间的情绪和行为稳定。

6、材料报送。各系将重点关注学生的档案及定期约谈记录于115日前报送到办公楼110房间。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及时学生处(团委)联系。

联系人:王海荣 13468229089

 张娟娟 18953401133



共青团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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